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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发改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最高予以40%省级补助

来源: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04-28

反映问题:市民来电咨询建充电桩的政府补贴政策?找什么部门申请?如何申请补贴?

办理单位: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一)补助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等文件精神,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报条件及标准如下:

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高速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40%予以省级补助。其他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规模化建设20个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30%予以省级补助。

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由省政府根据财政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流程

每年上半年,省财政、工信、科技、发改等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通知,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工信等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上一年度新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计、审验和上报工作。有关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填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补助资金申请表至属地县(市、区)发改委,同时梳理完善充电站项目备案证明、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设备购置发票等申报材料。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及电力专家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各充电站项目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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