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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22座高速公路充电站全部取得“绿电场站”标识

来源:在和之洲 SDEPCI

时间:2024-04-09

自4月1日起,在国家电投山东总公司(山东院)与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绿电合作”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省322座高速公路充电站全部取得“绿电场站”标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高速充电站全时段100%绿电供应,打造了绿色充电站山东样板。

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更好激发国家电投在鲁新能源电力新活力、创造新价值,山东总公司充分发挥区域统筹作用,积极探索并提出绿电消纳解决方案。此次合作双方签署绿电绿证长期合作协议,面向全社会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发展理念,助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山东总公司将按照国家电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关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制定高速场景下绿色交通用能供应、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持续扩大新能源环境友好性和绿色电力价值,以更大作为助推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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