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换电政策

天津: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时间:2024-07-25

7月25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充换电方面,《通知》提到,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秦滨高速塘沽、京哈高速宝坻、滨保高速冀津、津港高速双港等服务区新建充电站,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服务公众便捷出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原文如下: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24〕11号),扎实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现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经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7月22日第1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营商

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更好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出行便利度和满意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天津“交通强市”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拓宽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场景。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进一步深化泛京津冀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提升联合审批质效;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进电子印章示范应用,实现证照和办理回执全部电子化。(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处、设施处、市公路中心、市道路发展中心、市调度中心)

2.推动高频事项“免申即享”。综合运用数据共享、智能分析、档案数字化等信息化技术,形成普货车辆年审智能审批新模式,在市内六区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通过共享从业资格考试结果,实现从业资格认定“免申即享”,考试通过后,从业人员即可申领从业资格电子证照。(责任单位:市道路发展中心、市调度中心、市配套中心)

3.提升从业人员考试便利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考试便利度,提高线上约考服务的考试类型覆盖率,进一步降低从业人员参考的时间和路程成本。(责任单位:市配套中心)

4.实现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优化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涉及的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线上开通业务受理模块、办理模块,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线下设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处、货运处、市道路发展中心、市智能交通中心)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5.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港口收费环境。督促港口经营人积极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常态化对港口经营人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发生,维护港口经营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6.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易+”和信用信息跨平台共享机制,加强对信用激励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杆,提升行业治理软实力;开展“京津筑信”信用信息提醒服务,扩大京津交通执法信息共享,在“运证通”APP开通消息提醒服务,对被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北京企业进行信息提醒,助力企业及时关注信用状况、开展信用修复。(责任单位:研究室、市智能交通中心、市道路发展中心)

(三)持续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7.提升中欧、中亚班列运输能力,推进铁海联运发展。继续打满二连方向中欧、中亚班列图定运输能力,积极申请临时计划,同时争取开行阿拉山口、满洲里方向班列;打造铁海联运、国际联运品牌,提高铁海联运班列开行数量和覆盖面,推进铁海业务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北京局集团天津铁路办事处)

8.探索“快递出海”新模式。组织召开快递企业与海运物流企业对接会议,谋划推动快递企业与海运物流企业合作,为企业合作共赢做好沟通衔接。(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港航局)

(四)推进交旅融合发展

9.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发展。编写《道路旅客运输集散中心发展服务手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集散中心的高效性、便捷性、安全性,促进“运游融合”;打通数据壁垒,推动联网售票系统优化整合。(责任单位:客运处、市道路发展中心)

10.深度开发旅游客运。开发京津冀区域双休日休闲游、文化游、红色游、观光游等产品。持续拓展市域红色游、工业游、乡村游等服务项目。探索尝试开通电音巴士、相声巴士、西北角早餐巴士等特色旅游观光车线路。运营好滨海新区东疆湾沙滩、海博馆、海洋馆直通车等项目。与天津港共同研究开发工业游景区,结合双层观光车优势资源,探索“双层看沙滩”“双层看日出”旅游项目可行性。开发运营五大道景区内部小圈观光项目,打造天津文旅观光新名片。(责任单位:市交通集团、天津港集团)

11.探索“互联网+客运”“定制客运”新模式。开发定制客运APP,实现网上定制、线上服务,满足群众出行个性化需求,提升车辆使用率。积累试点经验,为全市定制客运发展提供思路,打造具有天津交通特色的统一、规范的定制客运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交通集团)

12.提升航运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航旅融合”。持续深挖天津本地旅游、餐饮、购物、服务等优质资源,优化“最有价值登机牌”内涵,为旅客提供更加丰富的增值服务,提升天津进出港航班的竞争优势;持续丰富“经津乐道 畅行无忧”中转服务、通程航班等产品的服务内容,通过优化调整城市候机楼布局及服务内容、开发空陆及空铁联运产品等措施,深化多式联运体系,吸引旅客来津乘机。(责任单位:天津机场)

13.打造“服务区+农产品”样板。在京沪高速王庆坨、京沪高速泗村店、京哈高速宝坻、滨保高速七里海、滨保高速小韩庄等服务区引进蓟州“渔阳酒”、宝坻“三辣”、宁河稻田蟹等地方特色商品,积极拓展营销渠道,以优质供给助力农产品消费升级。(责任单位:设施处、市高速集团)

(五)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14.持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重点关注“三站一场”、旅游景区、繁华商圈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做深做实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治理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出租汽车客运秩序,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正面激励力度,积极宣传行业标兵典型,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出租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道路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站区办)

15.加强网约车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及时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并进行处罚,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路面执法、联合入企检查等方式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助力我市网约车订单合规率达到全国中心城市前列。(责任单位:出租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道路发展中心、市调度中心、市智能交通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6.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聚焦“人、车、企”关键因素,用好驾驶员应急操作指南,提升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和处置能力,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夯实我市道路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持续巩固市内六区“两客一危”许可后资质核查成效,并探索向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客运处、货运处、市道路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7.持续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持续完善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投放份额,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完善与地铁日常协作机制,科学优化地铁站周边单车投放,强化接驳服务。(责任单位:公交处、市道路发展中心)

18.调整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修改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免予处罚的实施程序,将免罚与说理相结合,配合调整免罚事项清单,提高免罚案件办理质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发挥执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市交通执法总队)

19.落实好各项执法保障任务。在元旦、春节、春运、国家“两会”、海棠花节、清明节和演唱会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落实好执法保障任务,加密地铁车站执法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车站车厢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服务引导乘客。(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总队)

20.维护好邮政业用户权益。综合运用行政约谈、信息公示、定向执法检查等负激励措施,落实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规程,及时查处违规违法问题,加强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制度与监管执法衔接联动。(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六)提高综合交通便利化水平

21.进一步推动津滨双城通勤便利化工作。加强公交运力优化,对高铁滨海站、轻轨市民广场站、东海路站等站点的公交线路发车时间进行优化调整,便捷市民出行;推行滨海新区常规公交之间90分钟优惠换乘政策,降低双城通勤乘客出行成本,结合换乘优惠方案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滨海新区公交集团)

22.持续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全面优化公交线网,强化公交辐射力度,实现多企业聚集区、多轨道站点、多道路走廊、多居住聚集区的公交辐射串接;进一步优化线路接驳,实现干线和支线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紧密衔接,改造天津站北广场公交枢纽道路及配套设施,提升天津站北广场公交接驳效率、津滨通勤效率;研究制定天津市定制公交专项奖励考核细则等工作举措,鼓励公交行业加快发展“交旅融合”“护学专线”等定制公交新模式;提高公交专用道标线施划率,做好公交专用道延伸工作;加强公交数字化建设,推进滨海公交集团智慧公交平台升级改造,强化“滨城通”APP使用功能,增加定制拼车进度查看等功能;丰富公交车业态功能,鼓励传统公交创新服务,实现“公交+物流+零售”。(责任单位:公交处、市道路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交集团、滨海新区公交集团)

23.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地铁11号线一期西段等线路运营筹备;针对重要展会、大型文体活动等重大活动,优化行车组织,动态调整发车间隔,做好出行保障;结合各车站实际创新服务举措,提供特色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出行关怀,提升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水平,改善乘客出行体验,以优质服务提升城市形象和吸引力。(责任单位:轨道处、市轨道中心)

24.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秦滨高速塘沽、京哈高速宝坻、滨保高速冀津、津港高速双港等服务区新建充电站,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服务公众便捷出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设施处、市高速集团)

25.打造“司机之家”营造舒适休息环境。推进荣乌高速大港服务区、秦滨高速轻纺服务区“司机之家”建设,实现我市高速公路主要货运通道“司机之家”全覆盖,切实改善广大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责任单位:设施处、市高速集团)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本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实施路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委政务服务处要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落实进度,收集工作中的亮点做法,积极推广复制,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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