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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2024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新增各类充电桩7203枪

来源: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时间:2024-09-18

关于政协海口市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农工党:

《关于宣传新能源车选购技巧和完善充电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一环。我市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和海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自贸港建设工作中肩负着开拓者和引领者的历史使命,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承担着先试先行、示范引领的重要职责。我市以《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为纲领,在道路通行、基础建设、消费应用等领域,通过赋予新能源汽车特殊路权、按照“车桩相伴、适度超前”原则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力度等措施,持续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初见成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保有量占比、车桩比等保持在较高水平,基本实现车桩相随,协同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我市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和充电桩建设力度。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

(一)抓好全国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2023年11月14日,我市成功入选首批15个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为高质量完成试点期各项工作任务,编制《海口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的落地实施方案》,将8大细分领域车辆推广目标以及充换电站建设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推动车网互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数据要素应用开发等领域技术创新发展。2023年至2024年一季度,我市公共领域累计新增及更换17621辆新能源汽车,折算成标准车18424.6辆,累计完成2023-2025年3年期试点总任务2万标准车的92.1%。

(二)持续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国补清算方面,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和2018年销售的142辆新能源汽车符合推广应用申报要求,推动企业申报补贴资金693万元。地补清算方面,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组织公示和省级主管部门下达清算结果等程序,正在办理拨付54家企业2017年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3645.92万元(省市按1:1配套,各拨付1822.96万元)。以财政资金为“种子”,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三)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暨海口车展活动。为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市连续4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广播LED大篷车到乡镇进行巡游,开展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宣传推广,挑选1款热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送到4个镇,并开展知识下乡,围绕选购纯电车还是混电车、充电桩选择及报装建设与使用、新能源汽车选购配置关键、新能源汽车电池类型分析、新能源汽车质保问题、新能源汽车保值率问题、新能源续航里程分析等多个新能源汽车购买与使用的知识点讲解、培训与演示,激发新能源汽车购买动力。

2024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3245辆,完成年度任务目标(66400辆)的35.01%。新能源汽车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比例51.37%。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0445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16.89%。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细化分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根据各区行政区域面积、人口、经济、工作推进情况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将我市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下达给各区(园区)、各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要素保障。同时进一步优化简化建设手续,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二)紧盯重点区域,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升乡镇农村公共充换电站覆盖率。推动全市公共停车场所充换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持续增加直流快充(超充桩)比例。督促充电桩企业落实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充换电站的监管,配置监控平台和运营维保团队,提升后期设备维护服务质量,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规范、有序建设。

(三)落实配建标准,推动“充电桩进小区”。着力抓好各类住宅小区、新建建筑物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小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并符合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安全等技术标准。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积极参与住宅小区充电桩“统建统管”工作,鼓励各类资金参与小区电力扩容、消防改造和智能充电等,实现错峰有序充电。

(四)强化用电保障,推动综合能源补给。强化电力保障,做好各类场地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改造和报装等,压缩报装、并网时间,满足项目用电需求。统筹谋划全市综合能源补给站和大型充换电站的选址规划意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超)充和换电设施,协调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根据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统计,2023年1-12月公共充电桩的平均利用率约9.4%,平均每度电服务费约0.28元。

(五)提高资金效能,及时兑现财政补贴资金。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要求,抓好对外运营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和财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提升扶持资金效能,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4年一季度,全市累计新增各类充电桩7203枪。其中公共桩1628枪(含2个超充),自用桩5575枪,专用桩0枪。总体车桩比在2.5:1以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各类充电桩64093枪,其中公共桩22712枪(含6个超充),自用桩39527枪,专用桩1854枪,换电站26座。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基本遍及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体场所、商业场所、酒店、院校、医院、公园、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及党政机关等场所。

下一步,我市将依托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按照“车桩相伴、适度超前”原则,持续加大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贡献海口力量。

此函。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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