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电桩
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12-25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第1421054号)的答复
朱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公共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对加速推广我省电动汽车普及,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起到重要作用。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编制了《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项规划》顺利实施,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发展情况 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电动汽车应用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末,全省已建设充电设施终端8.8万个,比2022年底新增4.45万个,其中公共充电设施保有终端1.52万个,新增0.3万个;自用7.28万个,新增4.15万个,超过“十四五”建设目标;升级改造老旧充电设施1544个。
(一)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专项规划》对居住社区提出配建要求,新建住宅项目规划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建成充电设施比例要不低于10%;预留安装条件的,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二)城市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坚持统筹推进,构建结构完善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一是以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车辆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为主,充分利用城市交通枢纽、驻车换乘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二是以办公区充电基础设施为补充,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区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部分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实现对公众开放。三是以“三中心”等重点场所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与业主单位合作,在建筑物停车场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三)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我委和省电力公司通过推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与辽宁交投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电动汽车公司等充电设施运营商开展合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辽宁公司)积极履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央企社会责任,为全省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了坚强保障,着力为社会各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供优质供电服务;同时,持续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助力全省绿色发展。
一是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国网辽宁公司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业务高质量前行。现投运充电站458座、充电桩2720个。2024年,计划在政府重点规划、主要交通枢纽等区域投建53处充电设施,新增直流充电桩200个,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目前,公司充电服务覆盖G1京哈、G15沈海等23个高速服务区,实现14个地市级城市交通枢纽、政府重点工程,以及部分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核心区、商贸地标、产业园区、密集居住区等充电需求大的区域全覆盖。形成了以大连、沈阳等重点城市为核心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延伸至城际交通干线,并建立起了实时运营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分级运维管理。依托国家电网公司实时运营管理平台、充电APP等,与社会运营商共同在沈阳和大连等城区基本实现5公里服务半径,能够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充电服务。 国网辽宁公司重点加强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服务保障,强化节假日跨城际出行充电服务保障。细化充电设施安全管理,高效开展巡查整改,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特殊时期充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充电设施健康运行水平,升级改造老旧充电设备。打造“辽·亮”服务品牌,快速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服务前移,携手百家新能源汽车经销商推出“买车、建桩、接电”并行的联网通办服务,解决建桩难、施工贵、隐患大的难题,让客户“购车无忧、充电无忧、出行无忧”,有效地提升了客户装桩便捷性和充电服务满意度。积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建设或合作建设充电设施,并为社会充换电运营商提供优质供电服务。
二是持续提升充电设施报装服务质效。 主动对接电动汽车销售企业,畅通充电设施报装“最前一百米”,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对公共充电桩项目,供电企业投资业扩配套电网到充电桩项目红线;对于供电企业直供、具备安装条件的住宅小区居民充电桩报装提供“三零”服务,最大程度压减充电报装成本。
三是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围绕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结合充电设施布局,及时改造接入受限供配电设施。 省电力公司推动充电服务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按照“有序充电、车网互动”的宗旨,通过开展台区智慧用能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台区内电动汽车负荷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控制,提升台区用能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是建设辽宁省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为加快推进我省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充电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委委托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了辽宁省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已开展充电服务运营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数据接入工作。目前,平台与国家平台完成测试环境和正式环境联调,正在进行省内充电运营企业数据全面接入。
五是开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规范物业管理。指导各市物业主管部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物业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同时,印发《关于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通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编制《指南》工作,确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物业报修、物业投诉”等4个事项,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三、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尚未建立。二是老旧小区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电容量不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影响充电桩安装。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会同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认真落实《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推动《专项规划》顺利实施,落实落地,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二是指导物业企业按照《关于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通知》要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编制《指南》工作,制定住宅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三是会同电力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过程中出台建设改造标准并认真执行,确保老旧小区固定车位充电桩应桩尽装,切实打通电动汽车快速普及“最后一公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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