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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政策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28
3月27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通知》提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建农村充电桩800根以上;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
原文如下:
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一体推进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形成创新台州建设标志性成果。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4.2亿元,主要支持科学技术发展、人才引育等领域。
(一)优化科研成果分配机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支持赋权单位构建“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分许可”等模式,推动赋权成果高质量转化。对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每个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在台州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新设立科技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中介机构(不含财政补助期内),每年按其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二)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修改完善《市级科创平台运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优化考核督导机制。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和市级实验室、高校参与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广“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的合作对接模式。大力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支持全链条技术攻关。高水平建设创新联合体,被列为省创新联合体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对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市级重点研发项目每项最高补助150万元,一般项目(含农业、社会发展领域)每项最高补助20万元。发挥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企业的引导扶持作用,每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四)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9项以上。推进浙东南智算中心等项目建设,累计建成智能算力3640P以上。加快台州算力调度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算力券”补贴制度。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医疗”“人工智能+科学数据”“人工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充分发挥“4+1”专项基金、市科创母基金等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探索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助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改提升。
(六)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台州学院升大申博创一流、高职院校申报本科职业大学、台州技师学院争创省内一流。支持高校重点学科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推进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
(七)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逐步取消市“500精英”支持政策对人才社保、户籍等方面限制,深化创新人才自主评价认定试点,支持企业柔性引才。大力开展“产业教授”“科技副总”选聘,探索“企业出题、平台院校解题、产业转化”和“人在高校、干在平台、转化在企业”的人才互聘共享、流动共享模式。推动人才向产业、科技领域集聚,市“500精英”遴选中创业人才支持比例达到70%以上。深化外籍人才便利化服务,加强海外人才到岗落地等工作。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究院。对市级海外创新团队,按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以“链长制+主平台”为抓手,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年”行动,加快打造以“5+5+6”产业为核心的台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7.6亿元,主要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30家以上,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100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2万人。
(八)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医药健康、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和元宇宙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算力、氢能、低空经济、合成生物、机器人和半导体新材料等赛道,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再创新辉煌,推动茶叶、丝绸(旗袍)、中药、工艺美术等产业不断嫁接新技术、拓展应用新模式、跨域促进新融合,打造城市特色经典产业品牌。积极培育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
(九)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企千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推进1000家以上工业企业滚动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000项以上。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作用,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信用贷款规模持续扩大。
(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的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研发费用最高可按150%在利润中加回。
(十一)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智能控制+”“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项目,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试点企业评为省“未来工厂”后按差额补足奖励);对列入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企业培育“21515”计划,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对新增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助。用好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供应工业用地10000亩以上,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总出让用地比例不低于40%。加大中小企业用地保障,每年出让的工业用地中,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十四)强化助企服务。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225亿元左右。健全因业施策、因园施策、因企施策服务机制,打好“办实事、解难题、降成本”组合拳,为经营主体减负135亿元以上。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构建台州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消费提振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83亿元,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主要支持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
(十五)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家居补贴扩围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按新车售价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件。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等数码产品,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件。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六)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2个,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500个以上,打造高品质消费聚集区1个以上,全域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鼓励各地发放政府消费券。全年举办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70场以上。加大首发经济、冰雪旅游、演艺经济、邮轮旅游等优质消费供给,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十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大财政支持,积极开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创建,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新增物流用地不少于400亩。全力打造供应链服务中心。
(十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对获得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力争新增省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区1家。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10个,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1家,列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库1家。新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0家,争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以上,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十九)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对符合管控要求且确有需要的特定选址项目,允许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深化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推荐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项目用地。评选第三批台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鼓励县(市、区)对初次入选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雄鹰行动”培育库、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名单。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台州港集装箱吞吐量超85万标箱。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22亿元,主要支持机场航线、公路养护、港口能力提升等领域。
(二十一)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聚焦“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定位,抓好强港项目推进和航运服务业提升工作。加大航线拓展力度,全年新增国际航线2条以上。
(二十二)助推航运浙江建设。开展椒(灵)江航道整治提升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椒(灵)江航道通航船舶控制尺度研究,推动椒(灵)江钓鱼亭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作业区和红光公铁水多式联运作业区前期工作。
(二十三)推动空港提能升级。出台新一轮航线补贴政策,支持航空客货协同发展。建成台州机场运行安全提升工程,提升台州机场运行保障能力。
(二十四)加快低空经济发展。系统布局低空新型基础设施,支持落地低空综合智能服务基地、台州市无人机运行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鼓励各地加快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在偏远地区预设临时起降点,配备简易导航设备。建设覆盖全市的低空通信网络,配备卫星通信设备,确保复杂环境下的通信畅通。依托无人机管控平台,实现应急救援警情联动、灾情侦察、测量测绘、智能分析和灾后复盘等功能。
(二十五)加快完善铁路基础设施。加快温玉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铁路等项目建设。推进沿海高铁甬台温段、金台高铁、大麦屿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现开工建设。支持铁路专用线进入港口堆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服务铁路项目涉水工程建设,开辟政务办理绿色通道,实施专人跟踪、提前预审服务,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能。
(二十六)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七)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75公里,大、中修64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0%。对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在实施新(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0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99个。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3.71亿元,主要支持扩大开放、稳外贸等领域。
(二十八)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加快推进新一轮开发区整合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增强开发区产业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提升战略,持续推进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支持大麦屿港国际生鲜冷链中心建设,着力打造进口生鲜集散分拨中心。加快发展国际再生金属交易中心,争创国家智慧商检试点。支持台州综合保税区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创新培育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保税+”业态,推动食用油保税加工等项目落地。试行主动上门“同装同查”前置服务,保障“新三样”安全便捷高效出海运输。
(二十九)积极推进外贸拓市。持续推进“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2000家以上企业出境参展200场以上,支持重点展会80个以上,对展位费给予80%补助。持续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补助,重点国别(地区)视情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大小微统保平台纳统企业范围,降低保费费率,提高赔付限额。积极引导出口企业避险,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保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对加入政府统保平台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全额补助;对其他单独投保企业,给予保费60%补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对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救济案件应对活动,给予发生律师费的7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三十)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支持台州国际直采集采中心实施“市场采购+N”改革,推动市场采购健康发展。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改革,做强“台州货、台州集、台州出、台州溯”核心模式。成立二手车出口联盟,推进二手车出口集散高地建设。
(三十一)做强跨境电商进出口。加快培育跨境电商主体,促进跨境电商平台创新,推动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170亿元以上。完善跨境电商生态,推进9810出口退税“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创新服务,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发展“保税仓+直播”等新业态。
(三十二)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充分释放台州国博中心作用,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招引更多全球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参展。支持办好塑料交易会、汽车工业展、日用品展等领军型展会,举办跨国供采对接活动10场以上。
(三十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招引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3个,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以上。开展“投资台州”全球大招商,组织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帮扶政策。深化QFLP试点,支持以民引外,抢抓收(并)购机会,带动境外企业、海外资本返投。
(三十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台州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加强跨境投资服务联盟建设,引导企业海外抱团发展。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化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常态化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攻坚行动,集中力量抓好市重大建设项目913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945亿元以上。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0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00亩。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04.1亿元,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等方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十五)更大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市级重大项目统筹机制,支持跨区域、跨流域项目建设,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或预支用地指标,保障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6500亩。
(三十六)强化项目攻坚力度。优化“三分协调+亮灯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帮扶指导,全力推动投资稳定增长。紧盯九大领域,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新谋划储备重大项目700个以上。
(三十七)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抢抓浙江省纳入专项债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等利好机遇,全力争取“两重”“两新”、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按规定运用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争取全市投放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00亿元左右。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积极争取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政府重大用地项目保障清单,由国家保障用地。
(三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省“民营经济32条”、市“民营经济30条”,“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在2024年“三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80%”。全年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10个以上。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上级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全力争取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用地专项指标。
(三十九)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10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50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5.6亿立方米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300亿千瓦时左右。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8%;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1.44亿元,主要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等领域。
(四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15条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补助。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完成村内道路提升456公里,新建农村充电桩80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50公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25座。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000个。支持青年入乡发展,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支持省级现代化农创园建设。落实省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政策,推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支持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
(四十一)持续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农业,推动低空飞行器在农业领域应用。支持现代种业振兴发展,加大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列入国家、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提升农事服务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事服务中心给予一定奖励。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人次以上,每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项,每期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经费总额10万元/项,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下乡补贴和人身保险等个人补助实行年度包干,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
(四十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60个,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动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5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
(四十三)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合省级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配合省级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四十四)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实施“多田套合”工程,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12.17万亩。
(四十五)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强主导产业,推动天台轨道交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仙居医药健康(医疗器械)产业、三门临港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形成百亿产值。组织实施山海协作结对三年行动计划,探索试行市级国有企业与山区县结对帮扶。滚动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30个以上。打造共富新场景,培育精品共富市集,持续拓宽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渠道。完成经济强县发展飞地整合,实现山区县发展飞地全覆盖。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79.95亿元,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四十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学习借鉴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指导天台、仙居、三门等地立足山区海岛县实际制定“一县一策”,探索推进全域公共服务规划、标准、设施、政策一体化,逐步构建人口集聚、资源集约、政策集成、服务集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十七)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快“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惠企政策,通过“无感智办”等方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四十八)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健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稳步推进政策具体细化与落地实施。稳步提升公办托育资源供给,继续加大公办托幼一体、机关事业单位办托、国有企业办托的支持引导力度。依托社区党群活动中心、邻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体,统筹建成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的社区微托育服务体系。
(四十九)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稳步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高水平建设城乡教共体学校。
(五十)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继续落实“白名单”制度,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设和交付。通过收购、筹集、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间)。实施城中村改造1.3万户。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储备,按照“应换尽换”原则全面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400台。
(五十一)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大幅提升使用率。
(五十二)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浙大一院台州医院一期建设,持续深化浙大一院与台州医院的过渡期合作。普及推广“固定+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设置80个巡回诊疗点。深化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和省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三年行动。创新省市共建机制,加快研究型医院建设,争创省“小而强”临床创新(培育)团队4个以上。
(五十三)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42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705人,康复辅具适配7020人。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36.05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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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数据管理局 6分钟前
湾沚区市场监督检验所 7分钟前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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