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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政策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8-07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2025年第二季度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公示,经审核,给与符合规定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车主(车辆实际所有人)给予运营补助共计90元万和提前更新补助共计21.65万元。
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鄞州区2025年第二季度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巡游出租车行业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甬交办〔2023〕80号)文件精神,对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更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宁波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规定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车主(车辆实际所有人)给予运营补助和提前更新补助。
一、运营补助。经审核,2025年第二季度我区共有48辆巡游出租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符合新车完成登记上牌后给予1万元/辆的补助条件,总计48万元;共有42辆更新车辆自登记上牌之日起1年内运营里程达到4万公里,符合1万元/辆补助资金拨付条件,共42万元。
二、提前更新补助。经审核,2025年第二季度我区共有47辆巡游出租车提前更新应用新能源车辆,按照提前的时间长度,每车每月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车的补助标准计算,总计21.65万元。
现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天银路89号)
联系电话:0574-89582045。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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