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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实现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信息融合发布服务

来源: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1-14

近日,广东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东莞市停车“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

文件提到,实现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信息融合发布服务。组织开展充电设施与停车场数据匹配,推动充电设施信息接入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实时信息数据公开及功能开发,在车位信息发布中融合充电设施信息,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停充一体信息服务。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东莞市停车“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停车“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5日

东莞市停车“一张网”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停车管理智慧化发展,持续优化停车服务、改善交通秩序,推动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切实提升市民停车服务的便捷性、体验感和满意度,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全市停车“一张网”建设,深化政企社研多方协同,持续提升智慧停车服务水平,实现停车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全市统筹、标准统一、数据融通、便捷服务”为目标,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推进全市停车信息数据动态联网全量接入,打通各停车设施之间的信息壁垒,形成全市停车“一张网”格局。通过开放数据共享、智慧赋能等手段统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以市民需求为导向,根据停车设施性质特点,分类提供智慧停车服务,推动停车设施供需匹配便捷化、精准化,缓解区域停车难题,优化区域交通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市统一公共智慧停车平台

1.加快建成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全市停车“一张网”建设,加快建设我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承担全市停车信息统一监管职能,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所需资金。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停车设施设置监管、决策分析和运营服务需求,与市有关管理平台之间的衔接,形成功能完善、运行稳定、使用便捷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依法落实动态停车数据信息的联网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控集团]

2.改造完善“莞停车”运营平台。进一步完善“莞停车”运营平台,依托完善的平台架构和功能,逐步推动区域“一体化”进展,推动我市停车场信息化统筹、动态化管理、高效化利用,实现增量精准接入、存量精准共享,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停车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交控集团,市交通运输局]

(二)推动停车信息数据全量接入及实时更新

以“市级统筹、部门配合、镇街管理、业主落实”为原则,分类推进停车设施数据接入工作。优先聚焦经营性停车场、市政公共停车场,再逐步拓展至其他停车场,明确各阶段任务与时间节点,压实停车信息数据接入责任;推动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与“莞停车”运营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运营”的一体化停车管理体系。

1.夯实基础,进一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各镇街(园区)要统筹负责摸清辖区停车资源底数,在此前停车资源普查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挖潜、摸排散落的停车资源,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普查工作的人力、物力投放。同时协调所辖村(社区)做好停车资源登记统计工作,为系统停车数据接入打好台账基础,结合系统建成后的动态更新机制,实施智慧化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2.政策引领,统一信息数据接入标准。持续开展《管理办法》等政策宣贯,制定停车场系统功能要求和数据接入标准,明确数据格式、传输协议、接口规范、质量要求等,统一数据接入方式。深化落实数据接入技术标准指引,加强对全市有关停车场系统服务商技术交流和政策指导,规范数据接入流程与方式,高效推进全市智慧停车数据接入工作。加快推进停车管理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停车信息数据接入联网要求与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

3.分区落实,推进停车设施全量接入。结合全市停车资源普查数据,组织全面梳理各镇街(园区)辖区所属公园、景区、医院、文体场馆、商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园区等各类所有制(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反恐重点防范场所除外)停车场信息清单,明确属地停车信息数据接入责任主体与工作任务,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单位),结合管理职责,综合施策推动辖区内各类停车设施加快完成信息数据接入工作。特别是以各类经营性停车场为重点,督促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完成系统改造和统一接入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4.分类开展,先行落实市政公共停车场。在推进停车设施全量接入过程中,优先将全市市政公共停车场纳入智慧停车体系,打通公园、景区、医院、文体场馆、交通枢纽等民生高频场景的停车数据与管理通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市民停车体验。根据行政管辖范围,由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所属公园、景区、医院、文体场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市政公共停车场进行梳理分类,分行业分领域加快开展管辖范围内市政公共停车场的接入工作,督促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完成系统改造,以及统一接入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莞停车”运营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轨道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5.试点示范,打造镇街数据接入样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市政公共停车场数据先行接入“莞停车”运营平台工作。市交控集团发挥国企引领作用,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属地镇街,推动市政公共停车场联网接入,建立数据接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数据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强化数据接入质量管控。按照“厚街镇、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率先试点,其他镇街(园区)分阶段推进”的安排落实推进,厚街镇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全力配合做好本辖区内数据接入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数据接入任务,打造示范样板,为全市数据联网工作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厚街镇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6.保证质量,落实日常监管和异常处置。依据《管理办法》中经营性停车场数据上传更新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职责要求,负责将停车场数据接入情况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范围,同时加强对已接入停车场的数据传输状态监测,及时掌握并处置数据传输异常情况,对不按照规定提交更新信息资料、上传停车数据的行为实施执法,推动停车场数据传输流程规范、实时准确、稳定运行。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镇街(园区)要主动协同平台数据传输方,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抽检机制,定期对泊位信息、车牌识别等关键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时性开展核查,做好数据传输状态监测与异常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三)构建智慧停车信息应用服务生态

1.实施停车场泊位信息发布导航服务。针对符合发布条件的停车场,对外公开停车设施位置、总车位数、剩余空位数、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市民实时查询停车场车位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用车、停车需求,提升车场使用效率并便利车主出行,助力解决“停车难、堵车烦”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控集团]

2.推进停车共享、停车预约等便民服务。研制我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明确业务规则和实施机制,依托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莞停车”运营平台,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商贸企业等内部停车场在夜间、公休日、节假日向社会公众错时共享车位。以镇街(园区)为单位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停车难”“潮汐现象”问题突出的区域,梳理周边公园、商业办公等停车场闲时车位资源,推动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通过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莞停车”运营平台对外提供车位错峰共享服务,提升区域停车设施利用率,保障市民基本停车需求,推动改善市民出行停车体验。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场所,符合一定条件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依托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莞停车”运营平台,积极稳妥实施预约停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3.实现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信息融合发布服务。组织开展充电设施与停车场数据匹配,推动充电设施信息接入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实时信息数据公开及功能开发,在车位信息发布中融合充电设施信息,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停充一体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控集团]

4.强化村(社区)停车精细化管理的智慧赋能。鼓励村(社区)采用智能化手段实施停车管理,立足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结合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按照标准配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以及停车诱导、视频监控、消防安全等停车服务设施设备,丰富停车服务场景,并与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互联,协同提供多元化停车服务应用,提升村(社区)停车基层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四)推动形成智慧停车服务多极发布体系

1.以“i莞家”为基础拓展智慧停车服务发布渠道。依托“i莞家”建立智慧停车发布平台,持续优化、推广功能应用,推进开通“i莞家”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东莞通APP和“东莞交通”微信公众号等智慧停车入口,组织互联网地图服务商等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全市统一公共智慧停车平台汇聚的停车信息数据,对外提供智慧停车服务,促进与城市生活场景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交控集团]

2.支持各级各部门推广应用智慧停车信息服务。按照一次接入、多平台发布的思路,依托市公共智慧停车平台,在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框架下,为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需求提供数据共享支持,为各镇街(园区)各部门通过各自公众号、服务号等对外提供本辖区、本领域智慧停车服务提供系统后台支撑,丰富便民惠民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五)支持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统筹调节供需平衡

通过精确分析停车资源实际供需情况和资源使用率,明确供给规模和调整停车资源规划布局及分布结构,支撑市、镇(园区)两级科学制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指导停车需求迫切区域优先开展建设。为新增停车设施的选址、规模和重点建设区域的确定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增量的精准供给,并结合停车资源的精细化管理,调节停车供需的动态平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市交控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阶段

(一)2025年,系统基础建设阶段。完成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启动项目实施建设;改造升级“莞停车”运营平台,同步完成系统初步搭建。选取部分镇街试点开展市政公共停车场联网接入工作,明确统一数据接入标准,建立接入工作协调机制,积累数据联网工作经验,完善平台架构功能,优化数据接入流程与服务功能,实现停车场数据的高效采集、智能分析与精准推送。

(二)2026年,数据全量接入阶段。年中建成“全市统筹、标准统一、数据融通”的市级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开展停车信息数据接入工作,为全市停车资源“一张网”筑牢数据基础。优先推动全市市政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接入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与“莞停车”运营平台,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年底前,完成其他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打通全市停车信息壁垒,统筹应用平台公共停车资源,为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开放余位查询、精准导航、预约共享、便捷支付等功能,为市民提供智慧出行服务,打造停车服务“一张网”。

(三)2027年,平台巩固深化阶段。梳理总结各方使用反馈,进一步完善数据对接、数据监测、用户管理、异常处理等政府监管功能,筑牢平台长效运转底座。积极探索拓展停车生态链场景业务,鼓励培育一批市场化停车服务专业运营商,助推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信息推送、需求登记、出行定制等便民惠民增值服务,建成市民群众真正满意的公共智慧停车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倒排时间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要将工作要求精准传达至相关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定期检查、督办本辖区本领域的停车场数据接入情况,督促要求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与数据对接技术员建立专人对接机制,确保停车场信息按时、完整接入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建立数据接入工作台账,实行动态通报制度,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有关工作进度情况。

(二)加强协同联动。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全市统一公共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目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停车场数据全量接入,积极稳妥开展预约停车、车位错峰共享工作。通过全市停车“一张网”确保停车数据同源、规则一致,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投资、资金浪费。

(三)加强保障支撑。充分发挥市公共智慧停车平台在资源共享增益、技术创新应用、多元协同治理等方面的正向激励作用,大力支持各类停车场开展数据接入工作,所需的设备改造与系统对接费用分类解决。属于市政公共停车场的,由其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预算承担;其他经营性停车场原则由其停车场经营者承担。为加强社会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经费保障,鼓励国企积极参与建设运营,探索通过经营权承包、委托管理等模式置换、解决数据接入所需费用。

(四)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与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运营服务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对接入市公共智慧停车平台的数据监测,保证各类停车设施的数据传输安全、实时、准确、规范。市镇两级明确责任部门对接系统运营单位,协调、解决停车设施联网和数据安全问题,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防止停车信息数据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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