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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换电政策
来源:西藏昌都市场监管
时间:2026-10-12
近日,西藏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充电桩计量检定与CCC认证合规投用管理的提醒函。
文件中提到,自2026年8月1日起,新出厂、新销售、新投运的交(直)流充电桩及便携式充电设备,须取得有效CCC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无认证不得出厂销售、安装及经营性使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充电服务的充电桩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投运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证书、现场标识齐全有效。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充电桩,严禁投入运营使用。各从业单位为安全合规运营第一责任人。对未落实强制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以及无CCC认证擅自投运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用整改并依法查处。
原文如下:
关于切实规范充电桩计量检定与CCC认证合规投用管理的提醒函
各充电桩经营主体:
为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全及计量监管规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充电桩建设、运维、投运全流程管理,防范化解安全与合规风险,杜绝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计量强制检定。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充电服务的充电桩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投运设备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证书、现场标识齐全有效。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充电桩,严禁投入运营使用。
二、严格落实CCC强制性认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4 年第50号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新出厂、新销售、新投运的交(直)流充电桩及便携式充电设备,须取得有效CCC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无认证不得出厂销售、安装及经营性使用。
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从业单位为安全合规运营第一责任人。对未落实强制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以及无CCC认证擅自投运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用整改并依法查处。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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