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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政策
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5-04-02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遴选第三方机构委托开展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宣传的函
为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海南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并结合工作推进的阶段性情况,及时宣传,发出海南声音,我厅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相关宣传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目的
做好我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政策法规、示范项目、会议会展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度和扩大行业影响力。
二、委托内容
(一)动态宣传:制作适合多媒体发布的产品,内容包括政策解读、示范项目案例等。(合计不少于20个作品)。
(二)不少于3次主流媒体及网络达人调研探访。
(三)对可能出现的舆论进行预防和有效引导。
三、委托时间
2025年4月至12月。
四、承接单位及报价要求
(一)承接单位须具有宣传组织能力和汽车领域宣传经验,且具备对接央媒、省部级媒体及新媒体的能力,能够多渠道、多元化宣传,提升传播效果。
(二)结合以上委托内容,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42万元(含税总价)。
五、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含测算明细)。
(二)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或机构资质证书。
(四)企业或机构简介、优势、参与人员组成、以往经验(案例)等相关材料。
(五)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凡有意接受委托的单位,请按以上报价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形成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5年4月7日下班前将报价材料盖章后送至或邮寄到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家园专家楼30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扫描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邮箱gxxnyqcc2020@163.com。电话:0898-65366506。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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